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(GB/T18883-2002)

2019-03-04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|

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(GB/T18883-2002)
       2002年12月18日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02年第12号公告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环保总局和卫生部制定的我国第一部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(GB/T18883-2002),于2002年11月19日正式发布,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。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正式实施的时候,正是广东省爆发“非典”疫情的时候。人们在抗击“非典”疫情的过程中,深切体会到贯彻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的重要性。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对后“非典”时期以至更远的将来,不断提高人们重视室内环境质量的意识,预防“非典”类通过空气传染的疾病,保护人民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(GB/T18883-2002)的主要内容
序号 指标名称 标准
1 可吸入颗粒物 0.15mg/m³
2 甲醛 0.10mg/m³
3 一氧化碳 10mg/m³
4 二氧化碳 0.1%
5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 0.60mg/m³
6 臭氧 0.20mg/m³
7 细菌总数 2500cfu/m³
8 0.11mg/m³
9 甲苯 0.20mg/m³
10 二甲苯 0.20mg/m³
11 苯比[a]芘 1ng/m³
12 0.20mg/m³
13 二氧化硫 0.50mg/m³
14 氮氧化物 0.24mg/m³
15 温度 22~28℃(夏季空调)
16~24℃(冬季采暖)
16 相对湿度 40%~80%(夏季空调)
30%~60%(冬季采暖)
17 空气流速 0.3m/s(夏季空调)
0.2m/s(冬季采暖)
18 新风量 30m³/(h*人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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